廊坊永清:3月30日中午12:00开始实行分级管控措施

2022-03-30 12:09:56    来源:永清发布微信公众号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县执行分级管控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委、市政府《科学精准分区分级稳妥有序推进区域解封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及对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经报请廊坊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我县现行封控管理措施进行调整,从3月30日中午12:00开始,实行分级管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科学推进区域解封

一是对发生阳性感染者及其密接人员的居民小区(村)继续严格落实封控措施(即:里澜城镇、韩村镇、别古庄镇、刘街乡、三圣口乡、永清镇、高新区、经开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共9个乡镇(区、办)的21个村和9个小区(其中主城区6个小区)。具体为:里澜城镇惠济场村、里澜城村、瑚琏店村,韩村镇北于今村、北钊村、韩村村、大站村、南石村、范庄村、张常沈村、王于今村、昊业福园小区、辛屯村、亿树泉城小区,别古庄镇小站村、于家村,经开区百合公馆小区,刘街乡王街村、彩木营村,三圣口乡商武庄村,高新区恒山北路工业新城工业厂房,永清镇右奕营村、南辛溜村、安仁庄村,城区街道办事处金雀花园小区、万和世家小区、幸福花园小区、农行宿舍、御景湾小区、星辰新天地小区)。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措施。阳性感染者所在村街(里澜城镇惠济场村、韩村镇北于今村)实行每人每天单管核酸检测,封控区其他住户每天实行10:1混采核酸检测。

二是对发生阳性感染者及其密接人员的乡镇(区、办)封控区以外区域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即:经开区、高新区、里澜城镇、韩村镇、别古庄镇、刘街乡、三圣口乡、永清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共9个乡镇(区、办)的其他区域)。管控区内所有居(村)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出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的,向所在社区(村街)主动报备。对所有住户居民每2天进行一次10:1混采核酸检测。

封控区、管控区具体解除管控时间,视核酸检测情况及周边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研判后再行通知。

三是将我县其它区域划为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防范区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永。

二、域内其他区域执行严格社会面管控措施

(一)严格环县界路口管控。环县界各卡口(含高速口)继续实行“四门落锁”管控措施。实行非必要不出县,确需离开县域的(含京冀通勤人员),由所属乡镇(区、办)出具证明,卡口严格查验“两证一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身份证,签定防疫安全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目的地防疫政策,京冀通勤人员须执行北京市防控政策;对来(返)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查验“两证一诺”,非京冀通勤人员需在入境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抵达后24小时内,由所在乡镇(区、办)负责上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待检测人员需足不出户。

(二)有序恢复本地域内交通。落实“域内交通有序放开,对外交通继续暂停”要求,有序逐步恢复县域内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加强村和居民小区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和包联部门责任,继续实行“一门进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区域外返回人员及时报备,人员出入必须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来(返)人员报备措施。所有来(返)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街)、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永清,如已到达或因特殊原因必须来(返)永清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除高三年级外,未停课的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其他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推迟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恢复时间,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政策执行。

(六)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域内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等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有序复工复产。复工后的建筑工地均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人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由企业严格执行消杀制度。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有条件实行封闭管理的,对员工实行封闭管理,吃住在单位;不能封闭管理的,严格实行“点对点接送”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所有复工企业和工地,都要落实预约、扫码、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压实来访人员可追溯责任和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七)重点民生服务行业有序开业。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企业、超市、粮油菜店、药店等,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在做好人员限流情况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堂食,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市场监管、发改、卫健、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立刻关停整改。

(八)下列行业场所暂不营业。区域内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中心、体育馆、彩票站、瑜伽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和农村集贸市场暂不营业或开放。

(九)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提前向属地社区(村街)报备,参与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三、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切实强化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红外测温、“三码”联查、佩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并严格控制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全面落实场所码使用,域内重点场所全部执行场所码登记进入,确保溯源清晰完整。

(二)发挥基层哨点监测作用。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店基层“哨点”作用,认真落实发热人员及时登记报告、分诊治疗、核酸检测、药品销售登记等措施。一旦发现未经登记,违规销售药品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广大居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政策,不聚集、不扎堆,主动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戴口罩、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定点就诊,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积极有序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居民朋友们,要积极进行加强免疫,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五)切实履行自身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提高自身判断感染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将官方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与自己活动轨迹及时进行比对,如认为自身有感染风险,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请广大居民朋友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一起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措施视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适时调整。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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