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丨租客遭房东扣押金 租赁纠纷如何解?

2022-03-21 08:24:26    来源:湘潭在线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钟佳燊

近年来,随着房价居高不下,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市民的租房需求也不断扩大。但在租房过程中,由于法律意识不强,租客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烦心事,湘潭大学的谢同学就遭遇了房东要求扣除押金的纠纷。

租客:墙体发霉,房东归责于租户

日前,湘潭大学的谢同学就遇上了租房纠纷。去年2月,由于要准备考试,谢同学和室友在湘大社区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备考。不久前,谢同学因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不想续租,但是房东却以各种原因不予退还押金,谢同学认为这不合理。

谢同学告诉我们,她与房东去年2月底签订合同,月租为1200元,每个季度支付一次,租期为一年,押金1200元。今年2月28日,谢同学和房东商量退房相关事宜,房东却以客厅墙体、厨房发霉以及没有提前告知退房为由,要求扣除1200元的押金。

“房子本身就比较潮湿,加上回南天,墙体发霉是不可避免的。”谢同学租住的是老旧小区,楼与楼之间距离特别近,她们住的4楼常年晒不到太阳,发霉很正常,况且她们住进来之前,房子就有了发霉的迹象。

房东还提出,谢同学到退租前一天才联系他,让他一时找不到新租客,有一定的经济损失。“合同里面没有规定要提前告知,房东也没有提醒我们。”谢同学说,她们退租前已经把房子打扫干净,不能因为这些原因扣除她们的押金。“房东就是看我们两个小姑娘,又是外地人,觉得好欺负。”谢同学委屈地说道。

无独有偶,高新区双马街道的赵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房东要求我退房前必须打扫卫生,不然他就要从押金中扣除卫生费。”对此,赵女士愤愤不平,她住进来时,房东也并未打扫房子,她清理了一天才打扫干净,为什么退房就有了这个“霸王条款”。

律师:主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具体约定

对房东能否扣除押金的问题,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彩虹表示,如果承租方具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行为或情形,且合同明确约定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押金。

至于谢同学与赵女士的房东能否扣除押金,陈彩虹认为,主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该事项的具体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公平原则,有约定应当遵从约定,若合同中未予以约定的,则房东无扣除押金依据。关于承租人退租是否有提前通知义务,法律上并未规定,若合同无约定,则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扣除押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房屋出租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必然存在损耗。一方面存在自然损耗,一方面则系承租方居住期间使用不当,故意造成损坏。”陈彩虹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合同无约定时,租赁房屋非承租方人为故意损坏、自然损耗,维修义务在出租方。谢同学案列中的房体发霉问题,则需区分是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坏,若属于自然损坏,合同中未约定责任承担问题,则应当由房东自行承担维修义务,若属于承租方故意损坏的,则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在返还房屋时需要恢复原状或承担赔偿责任。

陈彩虹还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应当按照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标准向房东返还房屋,若合同中约定承租人退房时需要进行卫生清洁,则承租人应该按照该要求退房,若没有约定,则房屋扣除押金的行为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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