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快报!冼星海故乡南沙区湴湄村保护发展规划正式对外公示

2022-10-24 20:37:19    来源:大洋网    

大洋网讯 10月24日,《南沙区湴湄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湴湄村位于南沙区西北侧榄核镇,是人民音乐家冼星海的故乡。湴湄村沙田水乡特色聚落空间保存较为完好,主要包括鱼骨状聚落空间建筑、湴湄涌及历史街巷。本次规划提出,核心保护范围内,改造类建筑用地面积总和占核心保护范围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大于50%;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湴湄村位置图

沙田水乡特色聚落空间


(相关资料图)

湴湄村位于南沙区西北侧榄核镇,北临牛角村,南接合沙村,东邻人民村,西濒榄核河,与佛山市顺德区仅一河之隔。规划范围是滋湄村村域范围,面积约340.06公顷。

保护对象包括——

传统格局与历史环境要素包括:传统格局与风貌——鱼骨状聚落空间格局;历史环境要素——传统街巷4处,历史水系(湴湄围鱼塘、湴湄涌),桥梁7处,水闸3处,传统公共空间(土地公祭仪式点)。

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建议保留特色风貌建筑——湴湄村集体仓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节庆——土地公祭、“咸水歌”对唱、水上婚礼;名人事迹——“人民音乐家”冼星海;传统技艺——香云纱。

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湴湄村沙田水乡特色聚落空间,主要包括鱼骨状聚落空间建筑、湴湄涌及历史街巷,面积8.3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则是体现沙田水乡历史环境特征的湴湄围鱼塘及湴湄涌东侧沿线旧村范围,面积33.24公顷。环境协调区总面积为298.44公顷,划分两级环境协调区,其中,一级环境协调区 (40.29公顷)为旧村建设范围,作为重点保护范围的过渡区域;二级环境协调(258.15公顷)为全村域范围。

以“有机更新”为原则

主要保护和控制措施则包括——

核心保护范围内,改造类建筑用地面积总和占核心保护范围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大于50%。

核心保护范围内应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符合村民合法权益的村民住房需求除外。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建筑形态与风格应延续岭南传统建筑风格。历史水系、建(构)筑物、格局、街巷、树木等保护措施应符合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措施要求。在河涌管理范围线内,严禁新增影响行洪的建构筑物,在河涌管理范围线以内需新建或改造的,需报请水务部门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手续,并经规划部门同意。在进行大型建设前,须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报请文物部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建设控制地带内,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符合保护发展规划或者保护措施的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环境协调区内,一级环境协调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结合道路、河涌尺度设计,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0米。以“有机更新”为原则,整体风貌与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呼应,与周边地区适当过渡,原则上不破坏村落整体风貌景观。整体遵循“体量适中、色调淡雅”的原则,建筑风貌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相协调。保护和延续村落水系的格局和连通性。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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