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儿子买房还贷,敬老院院长竟动起“啃老”心思 贪污黑手伸向老人们的“饭碗” 当前关注

2023-05-13 20:27:40    来源:扬子晚报    

“前两年,还经常有鱼有肉,这几年,基本看不到荤腥,天天就是馒头、稀饭……”敬老院里大部分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五保老人,原本是由于生活困难、无人照料,才把他们接入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但某市一所镇中心敬老院张大爷的一番话,却让检察官无比心酸。

2018年6月,某市纪检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救助物资被严重克扣,老人们的生活状况不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线索反映情况,要求从严查办,依法严惩。

实物与发票不符,谁动了老人们的“菜单”


【资料图】

某市纪检部门受理该案后,从敬老院的伙食支出情况入手,经调阅相关文件及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到,民政部门每月拨款6万余元,用于80名集中供养老人的生活费用,人均每月750元左右,参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按理说敬老院的老人们本该享有不错的晚年生活。

但办案人员通过审查对比账簿和支出报销单据发现,虽然支出金额与账簿反映一致,却在报销凭证上显出了疑点。根据相关规定,敬老院的生活费用支出情况应由五保户代表签字确认,但实际情况是部分报销单上并无五保户代表的签名。为查清事实,办案人员带着整理好的报销单据,找到五保户代表王某一一求证。

“敬老院的生活费用开支是否都需要经你签字确认?”“是的,从2014年开始我就担任我们敬老院五保户的代表,敬老院每次购买的生活物品都是我签字认可的。”“你看看这张报销单上的食品清单是否经你确认,有没有用于敬老院的实际支出?”“这张单子上列的水果、熟食、烟酒,不是我确认的,我也没有见到过这些东西。”……

面对王某一连串“没有”的回答声,办案人员找到敬老院的2名会计进一步核实。二人表示,相关票据均是敬老院院长李某某安排他们以买菜或招待名义支出的,至于款项的真实用途,他们不得而知。据此,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儿还贷,黑手伸向集中供养老人的“饭碗”

在办案人员开始调查后不久,经受不住内心煎熬的李某某主动投案说明情况。“这几年窟窿越来越大,纸包不住火,我也是扛不下去了,我说,我都说……”原来,自2014年起,为获得高息收益,李某某就将家庭积蓄、个人贷款及个人信用卡套现的共218万元用于非法放贷,在开始的一段时间内,能够如数拿到相应的利息,资金可以周转过来,但在其上线因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依法查办后,其巨额本金付之东流,截至案发时,尚欠银行贷款等债务150余万元。

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的儿子在上海着急安家结婚,进一步加速了李某某堕落的脚步。为减轻孩子的生活负担,李某某不光支付了儿子在上海购买房子的首付款69万元,还每月承担了1万余元的房贷。面对巨额债务压力,他动起了贪污敬老院集中供养经费的念头。

自2016年1月至案发,李某某几乎每个月都会安排会计从敬老院经费中支出现金,再通过虚列账目抵消冲账,正因为这些伙食支出是虚假账目,所以才没有五保户代表王某的签名。为避免被外人发现,李某某除采用虚列伙食报销支出之外,还通过虚列米面油、煤炭支出等方式套取公款为己所用,两年多时间共侵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9余万元,相当于敬老院80名老人整整半年的生活开支。

除侵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外,李某某还主动交代,其利用乡镇民政助理的职务便利,在敬老院房屋修缮工程、吊顶加固工程、厨房、自来水改造工程、民政大厅改造工程、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中,专门选择报价低可以虚开发票的承建方,通过虚报工程造价、虚开工程发票,6次套取供养机构建设配套等专项资金18余万元,用于购房或偿还贷款等家庭生活开支。

自行补充侦查,依法严惩侵吞扶贫资金基层“蛀虫”

为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检察机关于2018年9月30日受邀对该案提前介入,就调取相关政策文件、工程承建合同及查找相关证人等方面提出介入意见。

该案移送审查后,为进一步了解救助供养制度政策、证实敬老院资金来源、用途等方面情况,经检察长批准后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办案检察官先后到民政部门、属地政府走访调查,补充调取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某镇中心敬老院资金来源的银行流水等多份书证,补强了李某某在救助供养政策扶持工程项目中实施贪污行为的证据,较好地实现了证明与指控犯罪的目的。

国家制定政策、配套专项救助资金、建设敬老院,是对五保老人、贫困残疾人等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养老惠民资金能否落实发放到位,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李某某身为民政助理兼敬老院院长,非但没有清廉履职,反而利用职权将贪欲的魔爪伸向特困人员救助资金,其犯罪行为性质恶劣,群众要求对其从严从重处理的呼声很高。

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等情况,认为虽然李某某具有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但相较于其贪污对象为扶贫救助资金、并未全部退赃、社会影响恶劣等因素,提出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期徒刑四至六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铲除“蝇贪”土壤,织牢基层治理法律监督防护网

“党和人民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扶危助困的平台,我却被利益蒙蔽了双眼,黑手伸向了敬老院的物资款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认罪悔罪,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法庭上,李某某深刻忏悔,表示认罪伏法。2019年3月26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为扩大办案社会效果,检察机关就民政部门、属地政府在敬老院管理、扶贫资金申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人员管理漏洞、监督制度缺失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健全完善人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同时,为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检察机关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教育警示大会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扶贫领域腐败隐患,加强制度建设与监督制约,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1个,制定防范措施56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以有力检察监督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扶贫领域“蛀虫”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能动履行反腐败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治扶贫领域“微腐败”,长效推动基层整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之光照耀社会每个角落。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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