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由谁支付?

2023-05-26 16:03:50    来源:巴中在线    

一、

医院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医院医疗事故一般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二、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由谁支付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根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

三、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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