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地下车库车位上被划 监控坏了物业承担责任吗?

2022-07-27 08:23:18    来源:华商网    

小区地下车库的监控在最需要的时候坏了。

张先生是西安市临潼区桃源北路桃苑星言花园小区业主,7月8日中午12时许,他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将车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自家车位上。但10日下午7时许,准备开车出门时,他在车辆引擎盖发现明显划痕,“我是在还没上车就发现了这个划痕,划痕的位置靠近前挡风玻璃。”

这是辆黑色的奥迪,在发现车辆被划伤后,张先生随即联系小区物业,“物业称,要调取事发车位南边的监控录像,但需要时间。到11日,物业回复‘监控坏了’,至今都没有给我个说法。”

虽然一周前张先生已自行对车辆的划痕进行维修,但他认为,那是他自己购买的车位,每月向物业缴纳150元的管理费,“车在地下车库的车位上被划了,即使监控坏了也应该由物业承担责任。”

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电子系统显示,张先生的车是7月8日中午12时4分入场,10日下午6时59分出场。

7月26日,华商报记者在小区车库看到,张先生的车位南侧就有一个监控。西安市临潼区桃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桃苑物业副经理李先生说,张先生停车期间,有一天,小区地下车库的监控因电压问题出现故障,其他时间的监控也查看了,没有发现问题,因为不能确定车是在车库被划的,物业没法承担责任,张先生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刘江浩律师认为,张先生每月向物业缴纳管理费,双方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在张先生的车辆被划后以监控故障为由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致使张先生索赔遇阻,物业公司明显存在未尽到保管义务的违约行为,张先生可以基于双方之间的合同向物业要求退赔车位管理费。

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王东芳律师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应先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否形成了车辆保管关系。若张先生与物业公司就车辆的保管有书面协议,或是明确管理费为车辆保管费,可以认定双方形成车辆保管关系,张先生可依据保管关系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退一步来说,若张先生与物业公司没有车辆保管的约定,物业公司也应提供24小时监控、保安巡逻等必要的安全措施,若没有,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因此,律师建议业主在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约时明确有关管理要求、目标以及人身与财物损失的权利义务。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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