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业务上线“穗好办”

2023-05-06 11:31:13    来源:羊城派    

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方便困难家庭“减材料、零跑动”办理认定,广州市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即可登录“穗好办”APP使用“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服务办理认定。

至此,广州市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支出型困难家庭全业务网上申办,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易及性、减轻困难群众负担,助力更多有需要的群众“足不出户”申办社会救助。


(相关资料图)

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申请?通过认定后能够享受哪些救助?一起往下看吧!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

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

3.相关刚性支出的有效票据

入口指引

打开“穗好办”APP首页,进入“民生一站式服务”,在“民政服务”专区,点击“更多”,选择“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即可开始办理!

1、在“穗好办”APP“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服务填写申请信息。

2、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3、申请过程中,可随时在“穗好办”APP查看申请信息。

救助保障

通过“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认定后,可向相应的职能部门申请享受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养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保障待遇:

医疗救助:

(1)允许支出型困难家庭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相应比例予以救助。

教育资助:

通过学生资助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教育资助。其中: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学前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3岁至6岁),提供学前教育资助;

(2)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给予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3)高中教育阶段资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给予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4)高等教育资助。对在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大专)阶段就学的家庭成员,给予国家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资助等教育资助;

(5)对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远程教育或者其他适合残疾儿童特点的教育服务。压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住房救助:

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可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前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租金优惠;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则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

就业救助:

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养老服务救助:

支出型困难家庭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政府举办或政府出资委托其他组织开办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饭堂等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

法律援助:

为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司法救助:

对支出型困难家庭中,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记者高焓 通讯员李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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