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15%”税收优惠政策,南沙新区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22-01-05 20:35:05    来源:南方+客户端    

近日,南沙区司法局发布《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将对注册在南沙新区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征求意见稿表示,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广州南沙开发现场会上关于“法制先行,把南沙新区开发建设都纳入法制的框架下运行”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要求,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在前期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已修订形成《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修订稿)》。为进一步完善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税收优惠”的表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申报指引,对注册在南沙新区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发展需要,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的产业、行业和人员制定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南沙新区全面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度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对标国际先进营商规则,探索实行商事秘书、企业退出等制度,建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商事主体登记制度。

对标港澳商事登记规则,建立“湾区通”粤港澳三地企业登记互认机制。

征求意见稿显示,南沙新区应当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发展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重大装备制造业、金融商务、航运、专业服务、滨海旅游等产业。南沙新区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在科技创新上,征求意见稿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南沙新区编制实施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聚焦海洋、能源、生命、空天、信息等前沿领域,以明珠科学园为核心,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高层次科研机构,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南沙科学城开发建设基金,参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记者】柳时强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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