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探案 ▏网红自导自演“性骚扰”,判赔和道歉外,涉嫌刑事犯罪吗?|当前热闻

2023-05-26 05:34:31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女网红刘某慧(网名“小慧君”)网络账号被封,引发广泛关注。2020年,刘某慧在网络发声,自称受到MCN公司秦皇岛赤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灏羽的性骚扰。网红夫妇“老婆爱吃巧乐兹”随后公开发布视频表示支持,还称赤度文化公司骗了他们。孙灏羽随后表示,他们的指控不实,是出于与公司“低成本”解约目的公开造谣,已对刘某慧及和她一起“策划”造谣的其他人提起诉讼。2022年6月,法院认定,刘某慧指控孙灏羽性骚扰一事为虚构。刘某慧和姚某杰用舆论施压赤度文化公司,以实现“低成本”解约目的。法院分别判决刘某慧和姚某杰在其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账号上对赤度文化公司道歉、澄清事实,分别向赤度文化公司赔偿5万元,承担原告方律师费7000元。


(资料图片)

这次事件不仅侵犯了赤度公司的名誉权,令公司遭受巨大打击,也严重影响了孙灏羽的个人生活。该案孙灏羽发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赔偿和道歉。但事后,刘某慧等人未履行公开赔礼道歉的判罚,孙灏羽表示将以个人名义继续起诉他们造谣诽谤。该案引起广泛舆论关注,事发后,小慧君的社交账号也都被封禁,不少网友表示,网红为了低价解约自导自演“性骚扰”,利用网络造谣中伤,十分可恶,这下凉凉了。还有网友表示,这样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想起了“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因此认为女网红虚构性骚扰案应该不止于道歉和赔偿,更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红自导自演遭老板“性骚扰”,判赔和道歉外,涉嫌刑事犯罪吗?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认为,根据描述的事件和法院判决结果,女网红刘某慧诬陷老板孙灏羽进行性骚扰这种行为涉嫌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以言论、文字或其他方式将捏造的事实传播以侮辱人的名誉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刘某慧诬陷孙灏羽性骚扰,并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这一指控,损害了孙灏羽的声誉,因此涉嫌诽谤罪。普通的诽谤行为,一般由受害人提起自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情况下,如果想要进一步追究作恶者刑责,需要受害者提起刑事自诉。

此外,网络造谣辱骂他人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刑事犯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勇哥探案》栏目曾做过一个案子,案件中受害人是一对夫妻,从事短视频主播的职业。两人直播时,同为短视频主播的阿木组织了一些水军在他们夫妻的直播间里捣乱、打电话骚扰、造谣、妨碍直播,还留言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与此同时,阿木还伙同其他主播及粉丝当面辱骂、殴打这对夫妻。最终,阿木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维维律师认为,在网络上造谣辱骂中伤他人,是否犯寻衅滋事罪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是否有人身攻击、恶意侮辱他人,导致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在网络上实施其他滋事行为。在女网红虚构被老板性骚扰的案例中,刘某慧和姚某杰的行为确实导致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影响和舆论风波,不过是否构成网络寻衅滋事的刑事犯罪,还需根据具体证据加以判断。综合而言,根据目前媒体公开的信息,刘某慧的行为涉嫌诽谤罪,至于是否构成网络寻衅滋事的刑事犯罪,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制 卢  婧

设计 肖甜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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