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个月1日起实施

2020-08-11 11:17:41    来源:搜狐焦点珠海站    

在我国,房子是一个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以前我国房产传承的三种方式,主要是赠与,继承和买卖,近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公告,从今年的9月1号开始,房产过户给近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指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早在2009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就已有相关规定了,并非是新出台的政策。

这次的变化是,以前无偿受赠房屋是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现在改为按照“偶然所得”来征收。原来,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那么,房子过户给近亲属,就不需要缴任何税吗?当然不是,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等亲属,只是免征个税!其他税费还是要交的!那么,都要缴什么税呢?小编给您算笔账。

假设A先生无房,父母有一套90平米以内的“满五唯一”普通住宅,价值100万元,按照赠与、买卖、继承这三种方式,A先生分别要花多少钱呢?

1、赠与:3%契税=3万,0.1%印花税=1000,共3.1万。

2、买卖:契税适用税1%= 1万,增值税及附加税等,共1万余元。

3、继承:印花税0.05%,共500元。

可见,三种方式中赠与花费最高,买卖第二,继承花费最少。

但是,赠与和买卖是可控的,继承是不可控的,房屋所有人去世才有继承之说。因此,在实际交易中,一般房屋如果是满五唯一的,直系亲属选择买卖的方式更合适。法律专家提醒:传承房产的时候不能唯金额论,还需要考虑取得房产以后准备怎么处置。如果是打算再卖房的话,就要考虑后续个税缴纳的差异了。

假如A先生的父母买房花了50万,A先生取得的时候价值100万,而这套房子后续涨到200万。 如果是买卖方式获得,A先生只需要按当中价差的100万来交税。如果是赠与和继承的方式获得,A先生沿用了他父母取得房产这60万的成本,所以等到房产涨到200万的时候,他就需要基于当中140万的价差去交税。

总结一下: 房产过户,继承不可控,赠与费用较高,买卖的方式最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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