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大病,婚姻可“退”!但有效期仅1年!|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最新资讯

2025-10-22 16:29:25    来源:新湖南    

“双十一”正火热进行中,订单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那人生的“重磅订单”——婚姻,能退货吗?

最近,云南有个案子,简直比《潜伏》还刺激!他,把艾滋病情瞒了十年;她,直到探监才惊觉枕边人是“卧底”!这哪是嫁人?简直是拆盲盒拆出“生化武器”!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婚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明确了可撤销婚姻情形之二: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

你有“大病”你不说?等于在婚姻里“埋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2条明确了另一种可撤销婚姻情形:因胁迫结婚的。

法律不保护“强扭的瓜”,只解救“被绑的娃”!

撤销婚姻和离婚,有啥区别?

撤销婚姻等同于,这婚从没结过!记录删除,一键还原!离婚就是,结过但不过了!关系终止,各自安好!

婚姻“退货”指南请收好:

时效别错过:知情后1年内必须起诉!过期不候,后悔没用!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证据要抓牢:患病方负责举证!他说告诉过你他有“大病”?请让他拿出“铁证”!

提醒各位网友:认真做婚检!避免入了坑!这钱不省,省心十年!胁迫隐瞒病情,法律绝不留情!婚姻不是“开盲盒”,坦诚相待是底线!法律不保“欺骗局”,撤销权利人人有!

我是金燕,祝你:遇良人,结善缘,法律护航,幸福一生!

你在“婚姻盲盒”里开过啥吓人的“隐藏款”?评论区等你来唠!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作者:何金燕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王为薇

三审:唐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关键词: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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