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调料制“美味”,摊主获刑加禁业!

2023-06-15 13:34:21    来源:扬子晚报    

近期,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摊贩在食物中非法添加硼砂、罂粟壳等有害物质,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资料图片)

用硼砂泡出“光鲜”海带

如何延长海带保存时间,让海带变得色泽光鲜、干净有卖相?秘密就藏在清洗海带所用的原料里。今年70岁沈某某原在横山桥某市场做海带批发的小本生意,每到夏季,海带保鲜时间变短,卖不出去的海带只能倒掉。为了减少浪费,沈某某一直在想办法。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了解到在清洗海带时加硼砂可使海带看上去光鲜亮丽,可以延长保鲜时间。2021年6月到9月,2022年5月到7月,沈某某在明知硼砂不可做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依旧用其浸泡海带进行销售。

2022年7月19日,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市场抽查时,在沈某某的摊点查获硼砂一袋,查扣的海带丝经检测含有硼砂成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22条的规定,硼砂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近日,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人民院依法以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请法院判决。法院当庭宣判,判处沈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禁止其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同时,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沈某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

用罂粟壳腌制“上瘾”卤肉

武进区某镇有一家熟食作坊,专门销售猪头肉、牛肉等卤菜,尝过的人都说肉质鲜嫩,为了留住“回头客”,老板张某某动起了歪脑筋。

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期间,张某某在明知罂粟壳有害的情况下,仍将其添加在腌制食物的卤水中,销售累计金额5673.69元。2018年7月27日,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民警会同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被告人张某某的熟食作坊进行检查时,依法查扣相关猪头肉卤汁、熟猪头肉以及疑似罂粟汤料包、疑似罂粟壳(均已销毁)等物品,经检测、鉴定,查处物品中均含有罂粟碱、那可丁、吗啡成分。

归案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承担公益损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5.6万元,并向公众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炎炎夏季,美味缤纷,更要注重舌尖上的安全,作为消费者,既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辨识能力,也要选择正规的大店放心消费,保障饮食安全。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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